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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評論》的相關制度

《北大法律評論》各編輯委員會都在努力探索,力爭使《北大法律評論》的編輯出版成為壹項長久的事業。在制度上,第四屆編委會制定了《北京大學法律評論章程》和《北京大學法律評論編輯規則》,規範了編委會的組成和運作,盡量杜絕個人的隨意行為和其他可能導致不確定性的行為。第四屆、第五屆編委會除了制定《北大法律評論章程》和《北大法律評論編輯規則》外,還加強和完善了以下相關制度:

雙向匿名評估系統

這是北大法審制度的核心。根據這壹制度,編委會將作者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隱藏起來,交由匿名審稿人進行審核和評論。審查意見包括能否采納或如何修改,並說明相關理由。之後,隱藏審稿人的相關信息後,編委會將審稿意見提交給作者,作者可以書面提出不同意見,由編委會審核。除了編委會特聘的專家,所有在《北大法律評論》發表文章的作者都自動成為《北大法律評論》的審稿人。

註釋樣式

《北大法學評論》采用的註釋風格是從壹般學術期刊常見的註釋風格中逐漸總結出來的。而且,在以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委會制定了《北大法學評論》的註釋樣式,發表在第四卷第壹輯,並附在其後所有叢書的封底。這是編委會繼續推進學術規範化的壹部分。

編輯任命制

目前從北大法學院在讀學生中招聘編輯,壹般壹年壹兩次(4月或10)。招聘分為初選和復試,復試分為面試和筆試。相關程序完成後,由編委會集體表決是否錄用。

編輯委員會會議的出席及紀律

自第十四卷編委會成立以來,《北京大學法學評論》每兩周舉行壹次例會,討論編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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