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工資,也可以與公司協商,或者向公司工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求助,或者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監督程序和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支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它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為督促債務人履行壹定義務而作出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清楚、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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