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網友的說法不屬實,已經對作者的名譽造成了嚴重影響,已經構成誹謗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個人名譽或者法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首先停止散布謠言,發布澄清並消除影響,最後公開賠禮道歉。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不僅造謠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跟風造謠者,如果超過壹定的贊量和轉發量,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在被證明不實後,也要追究壹定的刑事責任,以侮辱或者誹謗處理。
針對作者尾魚這壹具體案例,在網絡上散布謠言,嚴重影響了作者的名譽,使讀者對作者的人品產生了懷疑。首先,會對作者寫的小說閱讀量產生很大影響。因為余偉在晉江簽約了,也會造成晉江的損失,影響晉江和余偉的粉絲數量和小說點擊量。但已經拍攝的作品播放量也會受到影響,這與作者的利益息息相關。
最後,由於中國互聯網上的用戶不需要實名認證,如果壹個人在網頁上發表評論,他是看不到網民的真實信息的。這就給了生活不如意的網友壹定的宣泄口。有些人為了泄憤,會惡意造謠中傷他人。在當今的網絡信息時代,做壹個理性的網民就能明白,謠言止於智者,在網上發表任何評論前都要三思。不讓自己成為網絡暴力的壹員,是每個公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