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三十條規定,二人以上相互侵害,造成他人損害的,承擔連帶責任。根據法律規定,* * *應當對侵權行為的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
1,從行為人的角度
* * *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是指* * *和加害人作為壹個整體對損害承擔責任,* * *和其中任何壹方對全部損害承擔責任;某* * *共同加害人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後,有權向未承擔責任的其他* * *共同加害人追償,請求支付其應得的賠償份額。
2.從受害者的角度來看
他可以把所有加害人作為被告,要求他們承擔所有損害的賠償責任;也可以以加害人之壹(或部分)為被告,要求他(或他們)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壹旦壹個或部分加害人賠償了全部損害,就已經履行了全部義務,所以其他* * *共同侵權人免除對受害人的賠償責任,受害人也不得向其他加害人提出任何要求。另壹方面,如果被害人的請求沒有實現或者沒有完全實現,可以要求其他加害人賠償全部損害或者剩余部分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