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監護是監護人享有的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進行監督和保護的身份權。親權是父母在人身和財產方面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管教和保護的權利。親權決定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的身份權,屬於相關法律中的身份權,在婚姻家庭法中有規定。監護在相關立法體例上屬於身份權,但不是身份權。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在於,監護權壹般被當作壹種義務,但也是壹種權利,與人身密切相關。是以血親(包括虛構的血親)為基礎的。在相關法律中,權利和義務壹般是對等的,但監護權是例外之壹。親生父母不盡子女的贍養義務,親生子女也不能以此為借口不承擔贍養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是以血親為基礎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