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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殺害北大學生母親壹案中,吳涉嫌什麽?

65438、2020年2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壹案,並進行壹審宣判。

被告人親屬、全國人大代表、CPPCC委員、媒體記者等20余人旁聽了庭審。記者在現場看到,壹些市民未能進入法庭,在外面等待審判結果。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的;為逃避法律追究,買賣身份證件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和買賣身份證件罪,依法應予懲處。

擴展數據

殺害北京大學學生母親案

2015上半年,被告人吳有殺害其母謝(被害人,時年48歲)的念頭。在網上購買作案工具後,於7月10在謝家中將其殺害。作案後,吳謊稱謝出國陪其交流學習,騙取親友錢財共計654.38+0.44萬元揮霍。為逃避抓捕,吳先後從他人處購買身份證件10余份。2065438+2009年4月,吳被抓獲歸案。

中國新聞網訊——“北大學生弒母案”今日開庭,宣布選擇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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