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人欠錢了應該怎麽討債?
1.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貸款,債權人的救濟途徑如下:
(1)與對方協商:如果對方欠錢不還,妳可以先與對方協商,告訴自己有困難,需要這筆錢解決問題,看對方是否願意還款;
(2)法律解決途徑:債權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欠條、借款合同等債務證明到債務人住所地法院申請支付令;
(3)但前提是債權人需要知道債務人的居住地址,以保證債務人能夠收到法院的支付令。債務人所負債務數額巨大,或者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後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壹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壹)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托付單可以送達債務人。
申請書應具體說明所要求的金錢或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第二,借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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