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揚州科技學院為例,根據《學生宿舍安全用電規定》第十四條?凡因使用違規電器導致宿舍停電的,將第壹時間進行批評教育,並上報政教處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現有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違反本條例造成供配電設施和線路損壞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凡因使用違規電器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將按照《揚州科技學院學生處分條例(暫行)》追究責任並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擴展數據: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相關要求:
1.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誌或者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觸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頭和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品(蚊帳、棉花、紙制品等)。)使用。
2.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斷開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的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不得拆除、維修配電設施等。
揚州科技學院-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