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支付比例:單位8%,個人2%+3;
2.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個人1%;
3.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月為妳繳費1%,個人不繳費;
4.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月為妳繳納1%,個人不繳納。
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受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受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問題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涉及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的事項進行監督。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問題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涉及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的事項進行監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