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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協會應如何履行對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職責?

法律分析:(1)加強食品流通領域的監管。

政府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應成為政府的重中之重,這就要求政府加強食品準入市場管控,提高食品準入市場門檻,防止“三無”食品流入市場,有效規範食品生產者生產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食品無證生產和無證加工,整合食品安全監管,更新檢測資源檢測設備,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測。嚴格監控食品從生產、加工、經營、儲存、運輸、包裝到銷售的全過程,全面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規範食品采購渠道,從源頭上控制不安全、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

(二)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統壹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今天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在延續歷史實踐的同時,應該向管理制度行之有效的國家學習,使監管體系相對協調和集中,逐步創造出科學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管新模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對他們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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