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請病假時,用人單位有權指定醫療機構。公司提供三甲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並不違法。但根據法律公平原則,急診患者可以就近治療,並提供就近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
壹般情況下,二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單位應該是認可的。實踐中主要看患病壹方所在單位是否有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的要求。壹般縣級以上單位要求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
壹般情況下,病假期間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三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紹應該多多少少知道,病假壹般是三甲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員工申請時間長,病情確實存疑,會要求提供更權威的醫療機構出具證明。
法律依據:
開業醫生法
第二十三條
醫師在實施醫療、預防、保健措施和簽署相關醫學證明時,必須親自檢查、調查,並按規定及時填寫醫學文書,不得隱匿、偽造或者銷毀醫學文書及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