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夫妻財產制度是我國重要的壹項法律制度,這壹制度將決定人們的婚姻走向,而且在壹定程度上不僅關系到民事訴訟的安全,因此,完善夫妻財產制度是我國《婚姻法》修改中的重要議題,主要是討論我國現行生效的夫妻財產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如何運用我國夫妻財產制內容科學化、體系完整、更具可操作性。
【關鍵詞】夫妻財產制
立法缺陷立法完善
《國家賠償法》的制定和實施在我國法制建設中具有裏程碑的意義。國家不僅要求公民遵守法律,也要求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自己的職務違法行為承擔責任,這說明國家已經在其與普通民眾之間形成了認知平等的主體間關系,這壹點是難能可貴的。但是《國家賠償法》的實施效果並不理想,國家賠償歸責作為國家賠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施過程中同樣明顯地暴露了其局限性。現行國家違法賠償的歸責過於單壹,缺乏靈活性,實踐中難以操作,也導致國家賠償的範圍過窄,不能全面體現國家賠償的責任項目等。本文認為,單壹的違法歸責,應建立多元化的歸責體系,納入過錯歸責、無過錯歸責、結果歸責等。本文將通過對現行國家賠償責任的闡述,結合相關案例,分析人身賠償中存在的主要缺陷,並提出完善的想法和建議。
【關鍵詞】違法原則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結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