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它是私法,也是著名的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對法律的劃分。他把法律分為公法和私法。私法調整的是橫向平等的法律關系。
公法體系。調整的是縱向法律關系,即國家通過經濟法對經濟主體進行調控。那麽經濟法就是指調整國家經濟協調過程中發生的特定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不能簡單講經濟法等法律。它是壹個法律部門,包含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稅法等諸多法律規範。
當然,對於經濟部門和法律部門的存在還是有壹些爭議的。
商法:也是私法體系的組成部分之壹。是指調整商事交易主體在其經營行為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現代商法起源於中世紀。
歐洲的商業城市和海上貿易。
關於民商事分離和民商事壹體化,商法和民法存在諸多爭議。
至於電子商務法,我個人認為應該屬於商法。雖然也包含了國家調整的規範,但它調整的仍然是平等主體之間商事交易的法律規範,隨意性大於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