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她未成年,這個明顯不是。
2.她已經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除了妳,沒有第二個親人能養活她。這兩件事需要同時滿足。這是指妳的親戚,比如妳的父母,妳的親戚等。她原來的親生父母已經不在了,因為她小時候被帶到妳家的時候,就已經和妳家建立了虛構的血緣關系。所以只要有她,就還有血親。或者以上任何壹種人,妳都沒有撫養她的義務,除非她沒有勞動能力,也沒有其他人撫養。即使發生這種事,妳也不能養她,除非她上了法庭,法院判令妳指定妳養她。
因此,妳不必擔心。妳只是在道德上撫養她,並沒有法律效力的約束。兄弟姐妹之間沒有撫養她的法律義務。所以法律只看事實不留情,在某些方面似乎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