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初步談判階段。銀團貸款的主辦行(牽頭行)對客戶的融資需求進行調查分析,以決定是否組織銀團貸款。(2)確定群體框架階段。借款人正式委托貸款牽頭行簽署貸款安排建議書。③貸款發放階段。牽頭行向潛在參加行發出貸款邀請函,參加行在既定貸款條件下,根據貸款評估、審查和審批流程,確認是否加入銀團並認購相應股份。
④簽訂合同,與代理行跟進。貸款發放完成後,借款人與借款人簽訂銀團貸款協議,代理行根據銀團貸款協議跟進履行各項職責。
(2)主要風險點
除壹般貸款的主要風險外,在辦理時還應註意以下風險:①在跨國銀團項目中,存在區域性風險和法律適用風險。
②如果承銷銀團貸款,則存在牽頭行不能按計劃分配貸款份額的風險。(3)銀團貸款參與行的決策依據是牽頭行提供的信息備忘錄,放款、催收、利息和貸後管理由代理行具體實施,存在信息不對稱和信息傳遞失真的風險。
(4)代理行操作失誤或疏忽導致的賠償或聲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