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證是現代國際貿易中壹種重要的支付方式,是國際貿易發展的必然趨勢。它用銀行信用代替了貿易商的商業信用,保證了對賣方的支付,降低了結算風險。信用證獨立性原則是信用證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根據這壹原則,信用證和單據在交易中與合同相分離。但這壹規則為受益人帶來了欺詐條件。為了彌補信用證操作機制的缺陷,防止信用證欺詐,許多國家都制定了壹項重要的規則——跟單信用證欺詐例外。本文從信用證欺詐的定義和成因入手,探討了欺詐例外案件中的“欺詐”、欺詐例外適用的排除、開證行如何處理欺詐例外以及欺詐例外與法律禁令的關系等關鍵問題,分析了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關的改進建議。對這壹問題的研究在中國的國際貿易中至關重要。中國已經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面臨著復雜多變的國際貿易形勢,中國必須重視信用證問題,以保證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關鍵詞:信用證,信用證欺詐,獨立性原則,信用證欺詐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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