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篡改歷史構成犯罪;
2.歪曲社會事實,說對的就是不正確的,紅的就是黑的;
3.歪曲事實,可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具體情節如下:
1,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2.危害國家安全罪是壹個籠統的罪名,概括了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相同特征;
3.嚴懲殺人、搶劫、爆炸、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和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犯罪,進壹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是指中國的主權獨立、統壹、領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穩定,以及其他國家根本利益的安全的總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零二條* * *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壹百零三條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壹犯罪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煽動分裂國家,以煽動分裂國家的手段破壞民族團結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