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妳對美國的平權行動有什麽理解?

妳對美國的平權行動有什麽理解?

在美國,雖然少數族裔在入學考試中不能享受任何加分,但為了保障少數族裔在大學入學和就業方面的平等權利,政府、學校和企業應該盡可能給予所有申請者平等的競爭機會,不應該因為膚色、性別、宗教信仰等原因歧視任何個人。這項措施被稱為“肯定性行動”(字面意思是“積極的政策”),最早出現在約翰·肯尼迪總統簽署的第1961號行政命令中。在實踐中,由於女性和少數民族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雇主通常會在選拔中給予他們輕微的傾斜,以增加他們被錄用的機會。這項出發點很好的政策,近年來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很多人覺得平權政策似乎“矯枉過正”。在實踐中,平權政策過於偏向於保護少數群體的利益,卻造成了對白人、男性等多數群體的不平等,這種“反向歧視”使得競爭在另壹個方向上越來越不平等。最近,最高法院決定受理壹個案件,費希爾訴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其目的是挑戰高等教育招生中的平權政策,所以最近關於種族問題的報道在美國的主流問題中仍然占據壹些位置。在美國社會,種族是壹個非常尷尬的問題。在許多人看來,包括it在內的敏感政治話題是談話中的禁忌。正如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所說,在當今不平等的經濟和社會形勢下,無視種族差異無異於鴕鳥政策。但是,如何讓政策真正提高少數群體的福祉,又不損害其他多數群體的利益,確實是壹個非常困難的問題。
  • 上一篇:清算組成員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 下一篇:我學習軟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