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日期——壹定要寫清楚,最好精確到天。
3.貸款金額要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幣種要寫清楚。
4.款項盡量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可以在借條上寫明對方的賬號和轉賬日期。
5.借據開具後,應同時領取借款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
6.如果數額較大,可以請律師或第三方見證並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條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貸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