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安全有哪些類別?

國家安全有哪些類別?

國家安全的類別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空間安全、極地安全和深海安全。

國家安全機關的主要任務是主管反間諜工作和其他有關國家安全工作,開展隱蔽戰線鬥爭,保衛和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祖國統壹大業,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維護政治穩定,保衛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建國以來第壹部關於國家安全的專門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壹件大事,將使我國國家安全立法趨於完善,形成從憲法、刑法到國家安全法的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堅持中國生產者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國家依法防止、制止和懲治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和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行為;預防、制止和依法懲處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和分裂活動。

  • 上一篇:律師證書年審
  • 下一篇:騙取貸款罪中欺騙行為的認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