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的淵源有壹個明顯的特點,就是中國自古以來就形成了以成文法為主要法源的傳統。我國現行成文法的來源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行政法規、特別行政區法律和國際條約。其中,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在中國法源體系中占據核心地位和特別重要的地位。這主要是從立法體制、法律效力的級別和範圍的角度來分類,也可以說是從立法的角度來分類。這類法律的起源是我國各立法主體立法活動的結果,主要是從中央到地方的相關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還有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政府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不成文法往往是對中國法律起源的補充。目前,作為中國法的淵源,主要有政策、習慣和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