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第四章軍用機場凈空保護?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軍用機場凈空,是指為保障軍用飛機(含直升機)起飛、降落和復飛安全,在飛行場地周圍限制物體高度的空間區域。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修建超過機場凈空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擴展數據
相關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的規定,在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軍民合用港口水域內建設或者設置非軍事設施的,由城市規劃、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權責令停止建設活動;已經建成的,責令拆除。?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擅自進入水域軍事禁區,在水域軍事禁區從事養殖、捕撈活動,或者在水域軍事管理區從事養殖活動的,由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權予以警告,責令離開,並可以沒收漁具和漁獲物。?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采石、采礦、爆破或者砍伐樹木的,由公安機關、國土資源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所得產品和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