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牛魚為蝸牛鏢鱸,又名“田納西淡水鏢鱸”,拉丁名為Percina tanasi。它屬於脊索動物、脊椎動物、獼猴桃、鱸形目、鱸魚科和鱸形目,是壹種瀕臨滅絕的淡水魚。
蝸牛鏢鱸是壹種體長不到3.5英寸的小魚,沒有任何經濟和觀賞價值,與大壩相比幾乎微不足道。而建大壩無疑是壹件美好的事情。“高峽出平湖”的壯闊景象直觀震撼,“清潔能源”、“防洪”、“適航性”等功能也是回應各種質疑的最佳武器。
更重要的是,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也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然而,這壹備受推崇的理念在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訴希爾案中受到了壹條小魚“蝸牛魚”的挑戰,這說明時代的發展改變了法律。
蝸牛魚真的是壹種小魚,幾乎沒人聽說過。當時如果不是生物學家及時發現,它早就隨著特立庫大壩的建成而滅絕了。雖然環評報告仍然讓環保人士不滿,但似乎大壩建設勢在必行,沒有好的理由讓項目停下來。
物種的命運
最高法院最終做出了有利於希爾公司“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認定停工禁令是最合適的補救措施。伯格大法官撰寫的法庭意見表明了全力支持《瀕危物種法案》的態度:關閉閘門是聯邦行為,最高法院無權平衡蝸牛魚的價值和工程半途而廢造成的損失。
耐人尋味的是,特力庫水庫在1979關閉蓄水,因為後來參議院赦免了特力庫大壩的建設項目,看來蝸牛魚最後還是輸給了水電站。但實際上,雖然螺螄魚沒能阻止大壩的修建,但這場鬥爭強化了壹個重要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