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承諾,合同依法有效;2.應適用中國法律。第壹百二十六條第壹款: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3.合同依法有效,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商品質量屬於主合同義務,已構成根本違約。只有守約,才能解除合同。
第二個問題:
傳真是要約邀請,報價是要約,回復是承諾;2.銷售合同成立。買受人承諾到達時,買賣合同成立。答復中雖要求簽訂書面合同,但書面合同只是合同形式,不涉及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不影響承諾的效力;3.行使債權人的撤銷權。期間:《合同法》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自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債務人未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第三個問題:
1.乙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的。2.違約責任,支付合同金額的2%作為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