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什麽是“篡改”和“筆誤”?《新華字典》的解釋是:篡改:用偽造的手段,篡改或曲解經典、理論、政策。筆誤:由於疏忽寫了壹個錯字。從字面上可以理解為“篡改”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故意更正,“筆誤”是疏忽,是無意的。在審判實踐中,很多患者認為只要醫療機構的病歷被“篡改”,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八條的曲解。即使醫療機構的病歷被“篡改”,也不能確定醫療機構的“篡改”行為與患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之壹是“因果關系”。如果侵權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即使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也不存在承擔責任的問題。
法律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第七條,病歷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別字時,應使用雙線標註錯別字,保持原始記錄清晰易讀,並註明修改時間,由修改人簽字。不得用刮、粘、塗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有字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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