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仲裁機構的裁決如下:本案中,買方訂購的2000噸小麥與另外3000噸混合在壹起,沒有證據證明賣方指定了屬於不同買方的貨物。這導致賣方後來聲稱買方的2000噸小麥完全丟失的說法缺乏依據。根據專業化前貨物風險不轉移的法律規定,仲裁庭認為,2000噸小麥的風險並未轉移,賣方應對這壹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1),貨物風險從賣方轉移到買方的前提。根據法律規定,風險在貨物指定之前不轉移。
在這壹點上,我不敢茍同。我認為商品的專業化在任何貿易條件下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本案。
4.貨物特殊化,是指通過訂立合同、對貨物進行標記、提交文件、向買方發送通知或者其他方式,明確表明貨物已歸屬於相關合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