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管理條例》的要求,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互聯網站和對外提供服務的應用程序等顯著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
備案只是對區塊鏈主體相關信息服務的註冊,並不代表對其機構、產品和服務的認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用於任何商業目的。網信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規定對備案主體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督促未備案主體盡快履行備案義務。請未履行備案手續的相關機構和個人盡快申請備案。
第四批備案企業地區分布:
根據備案名單,第四批國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項目中有76家企業屬於京企,其余大部分集中在粵、浙、滬。
發現第四批名單中有來自22個省市自治區的企業。其中,北京、廣東和上海的備案企業數量最多,分別為76家、57家和32家;上海以31緊隨其後,江蘇以9排名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