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兩個老婆涉嫌重婚。重婚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與有合法配偶的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犯罪。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犯罪嫌疑人將被人民法院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有以下幾個要件:
1.客體要件:重婚罪的客體是壹夫壹妻制婚姻。
2.客觀要件:重婚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必須有重婚罪。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罪。
所謂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結婚登記的和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
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壹是有配偶者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建立了婚姻關系;第二,沒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結婚。
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故意與他人結婚。
如果壹方配偶確實不知道另壹方配偶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與其共同生活,則無配偶者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者構成重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58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