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北京公積金可以壹次性提取嗎?

北京公積金可以壹次性提取嗎?

北京公積金可以壹次性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如下:1,已退休;2.完全喪失行為能力;3.出國定居;4.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5.在職期間被判死刑;6.死亡或被宣布死亡。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結算等金融業務,以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和歸還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合同。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 上一篇:汽車左轉的規則
  • 下一篇:如何識別林地和非林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