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持續多長時間沒有具體時限。因不償還欠款而產生的糾紛屬於民間借貸糾紛,是指因借貸雙方達成借款協議,借款人不按期還款而產生的糾紛。如果借款人不還欠款,當事人決定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壹定的時間:1。適用簡易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任何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法院都會受理。法院確定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如果不服,可以上訴。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判決債務人償還借款後,債務人有義務履行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自動履行。如果沒有,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