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證明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持有人在某年某月進行過健康檢查。主要涉及五個行業的六種疾病,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員工和客戶的健康。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有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等危害健康的疾病。如果發現有這些疾病,就不要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美發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要治愈後才能工作。
根據《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壹次性醫療保健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和放射性作業、托幼機構的相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健康證有效期為壹年,超過壹年即失效。健康證的費用包括兩個方面,壹是體檢費,二是理論知識培訓內容,還有10元的制卡費。全國健康證價格基本統壹。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只能持《健康證》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人員,在未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客戶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