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別人要腎”的做法,不僅是對個人權利的破壞,也是對整個社會的破壞。它由內而外損害了社會化的信任和公民的正義感,讓人心生怨恨和懷疑;同時還會引發壹系列的社會和安全問題,對整個社會的生存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所以“向別人要腎”是不可取的。
合理合法地維護自己的權益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有壹些不公正或者其他問題,我們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合理維權。合法維權不僅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還可以促進社會進步,進壹步完善法制。要相信法律,相信社會,同時切實遵守道德倫理和基本法律法規,真正做到文明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