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婚假按規定是三天法定婚假,目前大部分省份都取消了晚婚假。各地對原有的婚假、產假、陪產假(即男性護理假)進行了修改。從出臺的規定來看,大部分省份的婚假都是以取消晚婚晚育、延長產假為原則,大部分省份的婚假天數與國家法律法規壹致。
婚假是指勞動者結婚時自己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勞動者的假期,用人單位全額支付,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慰藉,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保障了勞動者的權益,對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婚假註意事項如下:
1.在申請的婚假期間,如果夫婦不在同壹個工作地點,他們可以根據距離給予額外的旅行假。
2.在探望父母期間結婚的新人不會被給予額外的假期。
3.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人和第壹次結婚的人壹樣,享受法律規定的婚假。
5.針對婚育現狀,修改相關法律限制晚婚晚育,部分地區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