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立法機關,每屆任期五年。在這五年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召開壹次會議,稱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某壹屆會議。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等
人大會議壹般每兩年召開壹次,每次會議壹般在雙月下旬召開,會期約壹周。如果有特殊需要,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審議和通過法律、決定和政策,監督法律的實施,聽取和審查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議程通常包括對國家重大問題的決定,如預算、計劃、法律和法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人民主權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