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過國家英語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壹)課程;通過PETS-3或以上筆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課程。
凡取得NCRE壹級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算機應用基礎和計算機基礎教程;取得NCRE二級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計算機應用與計算機實踐,取得NCRE C語言程序設計二級證書者(筆試與計算機操作),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計算機技術三級證書(筆試和計算機操作)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和《微型計算機原理與應用》課程。
考生轉專業時,新專業計劃中未設置已免考課程的,不能在新專業免考。
第二,豁免程序
申請免試時間:考生於3月(或9月)至6月5438+0在檔案所在區招辦申請免試,各區招辦於3月(或9月)至6月5438+08、3月(或9月)至6月5438+09在市招辦集中辦理復試手續。
申請免試的考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已取得國家承認的相關證書者,申請免試時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申請表(可到所在區招辦領取)
(3)個人成績單復印件(各類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原畢業學校出具的個人成績單復印件,必須全面反映考生姓名、學校、課程成績等。,必須由經理簽字蓋章。復印件不全、塗改、無簽名蓋章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