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得國家、省精神文件單位,單位所有幹部職工將獲得月工資的100%獎勵;
2、獲得市級文明單位月工資的80%進行獎勵;
3、獲得縣級文明單位月工資的60%進行獎勵。
全國文明城市,簡稱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市民整體素質高,城市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是中國大陸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創建難度最大的壹個。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是目前中國城市綜合評價中的最高榮譽,也是最具價值的城市品牌。全國文明城市評估周期為三年。
全國文明城市是壹個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它是壹種非常重要的無形資產和戰略資源。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本質上是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推動城市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不僅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也是重要推動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壹項惠民、得民心的工程,是壹項實事工程。
在我國,創建文明城市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理性選擇,是隨著精神文明建設實踐的深入而逐漸明確和完善的。
法律依據: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關於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評選表彰的暫行辦法
第十條
中央文明委審議通過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推薦名單後,正式予以表彰,頒發獎牌、證書並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壹條
各地、各有關部門可從實際出發,制定獎勵措施,對獲得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的城市、村鎮、單位,以及在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