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是我們黨提出的壹個具有獨創性和時代性的理念和理論。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方方面面。在實際工作中,要有大局的總體把握和各方的牽引。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的壹切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和推進。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框架內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改革。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措施
堅持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不斷完善法治的法律規範、實施、監督和保障以及黨內法律制度,吸收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精華,吸收和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堅決抵制西方錯誤思想和觀點的影響。
堅持立法先行,堅持改廢並舉,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健全包括公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章程、團體章程在內的社會規範體系,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基本遵循。加快包括憲法實施和執法、司法和守法在內的體制機制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確保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
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不斷完善權力監督體系和執法執紀體系,統籌各類監督,形成常態長效監督合力。加強政治、組織、隊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重要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