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5日,國務院法制辦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全民健身條例(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其中,第十三條規定每年8月8日為全民健身日,並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全民健身日組織開展健身宣傳、教育和活動,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根據自身條件積極參與。”這份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在全民健身日免費或者以優惠價格向公眾開放,並提供免費健身指導服務。鼓勵其他體育設施在全民健身日免費或打折向公眾開放。”
劉鵬表示,在《條例》的指導下,總局將繼續加大群眾身邊健身場所的建設力度;繼續加強群眾身邊體育組織建設,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規範化管理,將其納入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範疇;我們將根據各地區的特點,繼續加強組織群眾體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