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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書和合同有區別嗎?

1.確認函和合同有區別嗎?

1.確認書和合同是有區別的。區別如下:

(1)不同應用。合同允許民事主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確認函允許買賣雙方經過交易協商達成交易條件;

(2)表現不同。依法成立並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確認書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對買賣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3)細節不同。簽訂合同的目的是創設、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確認書的簽署承諾雙方達成壹致後,壹方要求以最終確認為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1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並要求簽署確認書,簽署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壹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自另壹方當事人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訂立合同有哪些步驟?

1.壹方當事人提出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承諾同意訂立合同;

3.在雙方之間協商合同條款;

4.雙方簽字蓋章後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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