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群毆罪是什麽?

群毆罪是什麽?

壹、聚眾鬥毆罪是什麽?

1.涉及聚眾的刑事指控如下:

(1)聚眾鬥毆罪,對社會治安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將構成犯罪,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追究刑事責任;

(二)尋釁滋事罪,情節嚴重的,如聚眾毆打他人、破壞公共財產、擾亂社會秩序等,將構成刑事犯罪;

(3)故意傷害罪,即糾集多人毆打他人,實施傷害,造成被害人輕傷以上的,是故意傷害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罪,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數量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

(四)武裝聚眾鬥毆。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聚眾鬥毆罪的構成有哪些?

聚眾鬥毆罪的構成如下:

1,客體要件,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聚眾鬥毆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的自然人均可構成聚眾鬥毆罪;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

  • 上一篇:犯輕罪需要多長時間?
  • 下一篇: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