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職稱或者晉升都要有相應的論文,否則晉升沒辦法成功。網上有個30歲的網友,他的建築公司需要評職稱,前提是參與者有相應的論文。這種情況下,大家都是工作忙,除非之前發表過論文,或者想通過壹些網絡渠道購買論文或者代發論文。這位網友在網上搜了壹家出版社,轉賬1800,需要發三篇文章。之後店家確實給他郵寄了壹本雜誌,但公司在核實過程中發現雜誌並不存在,於是網友發現自己被騙,並向警方報案。
欺詐是要受到懲罰的。有些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但還是會去做,因為可以獲得很多利益。其實這種事情早就有了,但是因為受害者害怕雜誌曝光他們的難纏論文,所以往往不會報警,警察也追查不到這些違法犯罪的雜誌。代表他人分發論文或撰寫論文是違法的。對方會隨便給妳壹些網上抄的論文,根本不會認真做實驗,也不會給妳寫。所以不要花錢被別人騙,很蠢。
從上面的事情也可以看出,這個灰色行業存在很久了,也和推廣方式有壹定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