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NPC人大代表如何行使行政拘留的處罰程序?

NPC人大代表如何行使行政拘留的處罰程序?

法律解析: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機關(特別是公安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時間內限制人身自由的壹種行政處罰。辦案機關提出拘留意見,報系統內設法制科(室)審批後,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行政拘留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並出具行政拘留通知書。被拘留人對拘留處罰不服的,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七條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家屬。

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布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不能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布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第壹百零七條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應當提供符合本法第壹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照行政拘留每日二百元的標準繳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 上一篇:法庭起訴需要律師嗎?
  • 下一篇:日本法學博士在日本是博士學位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