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登記,所需資料包括:
1,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壹方的戶口本;
3.婚外生育的描述;
4.想隨父定居,沒有出生證明,需要進行司法親子鑒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戶口登記機關在辦理時壹般不查重婚。
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1.統計人口:通過人口普查可以準確掌握壹個國家或地區的總人口;
2.人口結構分析:人口普查可以幫助分析人口的年齡、性別、民族、受教育程度等結構;
3.規劃經濟社會發展:人口數據對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和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義;
4.提供決策依據:普查結果是政府制定公共政策、開展城鄉規劃和社會管理的重要依據;
5.監測人口變化趨勢:通過定期人口普查,可以監測人口增長率、遷移模式及其變化趨勢。
綜上所述,人口普查可以登記非婚生子女,只需要提供相應的資料,包括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壹方的戶口本,非婚生育的說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戶口登記機關在辦理時壹般不查重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的,收養人或者托幼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