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1 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進壹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壹對夫婦可生育三個孩子的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法律依據:“中央* * *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首先是“優化”,即部署了壹攬子配套措施。生育政策的優化不是簡單的從二孩調整到三孩,更重要的是配套措施的全面部署。這些措施聚焦群眾關切,堅持問題導向,涵蓋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遍關愛服務體系、降低生育教育成本等領域。
二是“普惠性”,即增強生育政策的普惠性,取消社會撫養費等限制性措施。《決定》提出,取消社會撫養費等限制性措施,清理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徹底實現戶籍、入學、就業與個人生育脫鉤。這是服務管理體制的壹項重要改革,順應了新時期人口發展戰略的要求,進壹步尊重了家庭在生育中的主體地位,尊重了生育的社會價值。
三是“保障”,即計劃生育的家庭保障制度得到了豐富和完善。《決定》要求,對獨生子女家庭和生育兩個女兒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繼續實行現有的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幫扶保障體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幫扶關懷機制。這充分體現了對計劃生育的重視,進壹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項救助和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