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辦理流程:1。受理:及時聽取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二。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告知申請人隨時補正。三。實地考察:工作人員到現場打開辦公場所、辦公設施、辦公環境進行實地考察。四。認證: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並頒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法律客觀性: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應當依法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收集發布、就業創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測評、人力資源培訓、承接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應當自開業之日起15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出的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