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廠排放的廢煙、廢氣、廢水、廢渣、噪聲;
2.人們生活中排放的廢煙、廢氣、噪音、臟水、垃圾;
3.車輛(所有燃油車輛、船舶、飛機等)排放的廢氣和噪音。);
4、大量化學物質如化肥、農藥、除草劑等。,農田灌溉流出的水;
5.礦山廢水和廢渣;
6、機器噪音、電磁輻射、二氧化碳汙染;
空氣中的主要汙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酸雨。
環境汙染是各種汙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結果。同時,環境汙染還受到社會評價的影響,具有社會性。其特點可以概括如下:
1,公害:環境汙染不受地域、種族、經濟條件的影響,都會受害。
2.潛伏性:很多汙染不容易及時發現,壹旦爆發,後果很嚴重。
3.持久性:許多汙染具有長期、持續的影響,危害人們的健康和生命,且不易消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2018修正)
第五條依法設立的城鄉汙水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超過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貯存、處置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七條應稅汙染物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壹)應稅大氣汙染物按照汙染物排放量折算的汙染當量數確定;
(二)應稅水汙染物按照汙染物排放折算的汙染當量數確定;
(三)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排放量確定;
(4)應稅噪聲按照超過國家標準的分貝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