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度搜索“全國法院限高信息公開與查詢_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最高人民法院”,如下圖,點擊第壹個鏈接:
2.點擊進入全國法院限高信息公開查詢系統,輸入被執行人姓名。以“劉東升”為例,如下圖所示:
3.在輸入框中輸入“劉東升”的姓名。註意必須填寫兩個以上男性,然後輸入驗證碼,點擊查詢,如下圖所示:
4.點擊【查詢】,立即得到查詢結果,如下圖所示,查詢結束。
擴展數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下列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壹款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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