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我國警察持槍殺人可以不判刑。如果是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在緊急情況下對犯罪分子的警告無效,可以使用武器,導致犯罪分子中彈死亡,不承擔法律責任。非法持有槍支過失致人死亡的,按照非法持有槍支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處罰。具體量刑時間由法院根據案情確定。量刑幅度可以在刑法的規定中找到。人民警察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有關法律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械和武器使用條例》第二條。
人民警察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根據需要,可以按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無法制止,或者未使用武器制止,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武器。
文章
本條例所稱警械,是指警棍、催淚瓦斯、高壓水槍、防暴專用槍、手銬、腳鐐、警用繩索等警用裝備。,由人民警察按照規定配備;所謂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配備的槍支、彈藥等殺傷性警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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