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十大禁令:1。未經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作業。2、未按規定著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崗位和施工現場。3、不戴安全帽,嚴禁進入生產裝置和維修、施工現場。4、未辦理安全操作票和不系安全帶,嚴禁高空作業。5.禁止無安全作業票在塔、容器、罐、油罐、反應器、水井、電纜溝等有毒、有害、缺氧場所作業。6.沒有檢修工作票,嚴禁拆除與系統連接的管道、泵等設備。7.無電氣作業“三票”嚴禁電氣施工。8、未辦理施工工作票,嚴禁破土施工。9、移動設備或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不齊全好用時,嚴禁啟動使用。10、移動設備的轉動部件,嚴禁在運轉中擦洗或拆卸。
法律依據
建築法
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項目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已經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項目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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