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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權、人身權、生命權的內涵及其關系是什麽?

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即與個人利益和身份利益密不可分的權利。

生命權和身體權都是壹種人格權。人格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等。

生命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和維持生命為內容的人格權。

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體的完整性和完整性,支配其四肢、器官及其他人格組織的人格權。包括(1)保持身體完整的權利;(2)身體部位的控制。

此外,健康權是指自然人的人格權,其內容是其生理和心理機能的健全和正常的運行和功能,以維持人的生命活動。

健康權和身體權之間的區別:健康權保護自然人身體和心理機能的正常運作。物理權利保護自然人身體的完整性。(1)壹些侵犯身體權的行為並不侵犯健康權。如果擅自剪掉他人的頭發,他人不能自由拆卸的假體,屬於過失損壞。(2)壹些侵犯身體權的行為同時侵犯了健康權,比如打架時砍斷對方手臂。(3)壹些侵犯健康權的行為並不侵犯身體權。如某惡意勸酒,導致乙酒精中毒住院。再比如:A故意將艾滋病傳染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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